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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听证解决难题 阳光检察显温度
时间:2021-1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双方矛盾已经化解,建议做酌定不起诉处理。”11月11日下午,龙潭院利用视频连线三名人民监督员,两名人大代表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我同意检察机关的决定,作不起诉处理。”人民监督员发表了意见。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更好地接受人民监督员对办案活动的监督,确保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不断推进检务公开,龙潭区检察院利用线上“视频会议”功能,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2名人大代表共同参加对田某某故意伤害案,王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于某某买卖国家机关机关案三件案件进行远程视频公开审查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孟刚介绍了基本案情,围绕案件的起因、过程、法律适用、案件处理原因等作了详细的介绍,人民监督员和公安机关代表依次发表意见。


检察机关远程视频公开审查的非接触式听证形式,不聚集、不扎堆,减少了疫情传染的风险,同时也增加了检察工作透明度。“隔空”对话、“云间”连线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也是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的一项具体举措,我院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让司法办案在阳光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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