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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27日在吉林市龙潭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付春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五区联建、幸福龙潭”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服务大局,着力依法履职保障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制定出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10条意见》、《“双千”服务实施办法》等5项文件,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 

  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与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无缝对接,服务党委政府经济决策。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类犯罪,批捕153件219人,起诉125件227人。依法办理了邱某等170人通过广播、电视虚假宣传,兜售保健品,骗取人民群众8亿元的特大涉众型网络诈骗案,形成了对电信、网络等新型诈骗犯罪的强大震慑。  

  注重服务企业项目建设。贯彻落实省、市“三抓”活动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重大项目企业走访座谈,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涉法难题3件次;深入开展联防联建,帮助和督促项目企业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提供查询服务550次,依法保障企业经营安全。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根据省、市检察工作部署,完善生态检察工作格局,加强与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协作,增强生态司法保护合力。持续开展城乡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84人;对环境监管执法活动中行政不作为、滥作为进行法律监督5次;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诉权,就王某破坏林地案提起吉林地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环境资源恢复性司法保护起到深远意义。 

  (二)坚持司法为民,着力惩治犯罪推进社会治理 

  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42人、提起公诉623人;加大对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40人,起诉52人;从严打击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多发性犯罪,批捕115人,起诉135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批捕44人,起诉46人。针对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派员介入引导侦查21件(次),有效促进侦查活动规范化。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3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52人,同比分别上升了3%和8%。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接访机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33人,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1件。结合执法办案,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帮助化解不稳定因素11起。 

  重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的司法保护,严惩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犯罪5人。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法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7份。主动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为对口帮扶的岗子村制定了精准脱贫近期和长远规划,为贫困学生、贫困群众送去慰问金6万余元。自筹10万元投资金珠花海温室大棚合作项目,收益用于解决贫困群众的根本生活需要。                     

  (三)坚持反腐倡廉,着力预防查办职务犯罪 

  积极开展“侦防一体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3件37人,同比上升300%,全部侦查终结,结案率100%。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3件27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10人;查办大案19件,大案率为82%,科(局)级以上干部18人,县(处)级以上干部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注重职务犯罪源头预防,把查办案件与整改建议、警示教育、行业预防同步实施。完成预防调查分析报告35份,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3份,深入到涉案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15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 

  (四)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着力强化法律监督 

  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加强和改进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3件。办理了李某某替父顶罪的监督案件,有效防止了错案发生。坚持每案必讯,对违法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9件次,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8人,不起诉 15人。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9件,纠正漏捕3人,漏诉26人,提出刑事抗诉4件,法院改判4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认真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专项活动,监督纠正未交付执行罪犯12人,立案查办渎职法官2人。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察,核查纠正脱管人员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2件,建议采纳率100%。今年,执行监督检察工作得到吉林市人民检察院的高度肯定。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9件,就民事审判程序错误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就民事判决认定事实缺乏证据等情形提请抗诉7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10件,民事执行监督16件,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监督17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5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前置检察建议13件。 

  (五)坚持固本强基,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坚持不懈加强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抓紧抓实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检察干警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坚守法治原则、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和公平正义底线。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全年开展检务督察25次,有效纯洁了检察队伍。 

  深入推进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检察工作的能力。分类推进岗位素能培训、专项业务培训6次,强化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各3次,不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加强青年干警培养和专门性检察人才培养,全院现有全省岗位业务能手15名,专门人才4名,优秀综合人才1名。 

  (六)坚持接受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报告制度。就司法体制改革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认真办理并及时答复。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来院调研视察工作,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邀请参与听证会、检委会等活动,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常态化。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政协委员的长效联络机制,提升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主动性。继续深入检务公开,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全年依法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639件,法律文书359份,重要案件信息26件。注重依托新媒体传递法治正能量,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动态信息325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龙潭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举措需要更实、更细、更有针对性。二是改革的适应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还不够全面。三是办理高科技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方面,高素质人才还存在结构性的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二、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提升能力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五区联建、幸福龙潭”提供全面高效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龙潭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提升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围绕龙潭“五区联建”发展目标,深入细化实化服务机制,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质效。继续加大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通过精准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切实维护金融秩序。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严惩危害社会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服务建设平安龙潭。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紧紧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的要求,回归宪法定位,依法履行好监督、审查、追诉职能,努力完成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庄严使命。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对涉及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加大提起公益诉讼的工作力度。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检察机关职能减少、人员减少的情况下,尽快转变观念、确保检察队伍不散,工作不乱,检察工作质效有新提升。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监督条例,深入推进思想政治、纪律作风、业务能力和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及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推动龙潭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型新龙潭提供高效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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