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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9日在吉林市龙潭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付春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龙潭区检察院在上级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强化法律、维护公益、创新发展”为基调,以“站排头、争一流、出经验、做贡献”为目标,坚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突出抓好公益诉讼,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龙潭区“抓住‘一个中心’,打造‘两个平台’,推进‘三个提升’,强化‘四个支撑’,实施‘五项工程’”的工作部署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大局意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1、立足职能,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三抓”部署,出台了服务企业“九条意见”、“六项措施”、“五项承诺”和“四项制度”。院班子成员结对帮扶重大项目14个、民营企业31户,与吉林石化公司动力厂和污水处理厂开展检企共建,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2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造正义龙潭微信、微博公众号服务平台,为企业各界提供法治宣传750余条。

2、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类犯罪,批捕12件15人,审查起诉20件29人。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审查起诉15件17人。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讼前置案件25件,采纳建议率100%,有效遏制严重破坏、污染环境案件的发生。积极开展扶贫攻坚活动,拓宽帮扶途径,为40户困难群众提供脱贫致富渠道。

3、优化司法办案方式,坚持政策引导执法,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在办理涉企案件中,严格审查证据标准,对于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做出不起诉处理,对涉案企业依法保障企业负责人参与生产经营,保证企业正常运行。

    (二)坚持司法为民,积极推动平安龙潭法治建设

1、依法严厉打击影响大局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案182件238人,提起公诉529件619人。加大对侵害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打击力度,起诉故意伤害案48件57人,故意杀人案4件4人,诈骗案29件34人,盗窃案58件63人,敲诈勒索案5件8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4件30人,审查起诉案件4件26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9类的黑恶势力犯罪进行“大扫除”,强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发生。

3、加强检察环节矛盾纠纷排查和社会矛盾化解。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提供国家赔偿、返还扣押款物1.36万元;受理来信来访22件,连续6年实现涉检进京“零非访”。完善“一站式”检务大厅设施,建立门户网站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平台数据对接,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控告、申诉服务平台。

4、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建立吉林地区首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讯问室、询问室、心理疏导室,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7所学校达成了检校共建协议,7名班子成员分别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法律素养。深入社区、企业、行政机关进行法律宣讲3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推动全区法治建设。

(三)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

1、全面加强刑事检察工作。加大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力度。立案监督案件13件,纠正违法案件5件,追诉7件8人。对不构成犯罪或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捕29人、不诉50人。

2、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4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0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再审检察建议2件;执行检察监督案件21件;对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6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诉前检察建议25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件;行政违法监督案件21件。

3、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改变强制措施案件17件17人,发出建议函3份,建议书14份。管理接受矫正监外服刑人员325人,其中判处缓刑302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18人,管制4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2人。

4、突出抓好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攻坚战。以水、大气、耕地、矿产等资源为重点保护领域,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检察建议前置案件25件,督促相关部门收回国有林地60余公顷;清理生活、建筑垃圾上千吨;恢复被侵占、污染的土地、林地一万七千余平方米。依法促进政府职能建设,针对行政机关对污染环境、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一罚了之,未督促被处罚人采取后续修复措施的失职行为,通过检察建议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90%以上的行政机关已整改到位。经建议后,行政机关仍不履行职责或怠于履行职责的案件,积极发挥公益诉讼刚性监督手段,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件,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四)强化创新意识,持续深化检察改革

1、继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各类检察人员责任清单,杜绝辅助人员独立承办案件,明确主任检察官的权限。严格执行省院关于落实员额退出、增补和惩戒机制要求,进一步完善员额办案绩效考核机制,半年开展一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员额和达不到办案数量的人员,及时要求退出员额。

2、建立完善与监察委协调衔接机制。立足检察职能,就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受理、移送起诉等程序性问题,与监察委沟通协调,确定可行性方案,全面落实职检部办案系统运行、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强制措施执行等工作。现已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1件。

3、积极探索业务模式改革。以引导侦查常态化、庭前会议制度化、庭审活动实质化为目标,开展了适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针对涉黑、涉恶案件采取及早介入,引导取证方向,严把证据标准,确保案件质量。针对疑难复杂案件适用庭前会议制度,明确争议焦点,提高庭审效率。在政法委组织下,参与举办了两次大型观摩庭审活动,得到了与会人员的广泛认可。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基本实现了网上办案和网上留痕,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

(五)强化从严治检,不断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

1、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全国十九大会议精神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政机关及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贯穿于全面从严治检全过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肃清流毒工作,彻底清除相关书籍刊物、文件、电子资料。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组织专项检务督查5次。

2、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参加素质轮训18人次,网络培训149人次,素能测试141人次。培养出省级未检业务竞赛能手1人,市级业务标兵1人,业务能手3人,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加强办案力量,补充员额检察官4人,社会招录检察文员21人。积极参加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深入开展全院范围自查自纠活动,每名干警查摆自身问题,对排查出的5大类100个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促进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增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报告专项工作2次,接受人大视察、法律监督5次,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征求意见、通报工作,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集中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深化检务公开,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639件、重要案件信息19件、生效法律文书539件,确保了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过去的一年,龙潭区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发展良好。龙潭区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示范窗口、省市级文明单位,共有7名同志荣获省市院表彰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龙潭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龙潭区检察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发展的成效还不够明显,落实新发展、新理念的着力点还不够精准。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三是适应改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检察改革的成效还不够全面,仍需要巩固中深化,转型中发展。四是办理公益诉讼人才匮乏。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龙潭区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检院指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规范司法为准绳,以提升能力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龙潭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全面高效的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十九大报告确立的新思想、新论断,时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人民检察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砥砺前行。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龙潭区发展大局中思考和谋划,提升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继续坚持“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的服务原则,创新服务理念、细化服务措施、改进服务方法,助力龙潭区实现“五区联建,幸福龙潭”发展目标

三是聚焦监督主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完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强化检察机关对执法办案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履行好维护法律权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的职责使命。

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素质能力建设,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龙潭区检察院将在上级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努力推动龙潭区检察院工作全面发展,为建设 “五区联建,幸福龙潭”作出积极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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