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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26日在吉林市龙潭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付春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龙潭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总体要求,着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为我区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保障。

  (一)坚守政治立场,主动聚焦振兴发展大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检察机关首要政治任务。我院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学习强国”、“E支部”、“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培训班”等APP网络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总书记对检察机关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个人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读书交流学习等方式,做到读原著、悟原理、入脑入心、融会贯通,确保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好、执行好。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11类打击重点,聚焦“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进一步向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拓展。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20人,正在审查起诉中;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20,已起诉8人。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检察机关不予认定涉黑涉恶案件3件。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类犯罪,审查起诉725人。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审查起诉913人。办理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前置案件16件,采纳建议率100%,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业团队,建立“一二三”工作机制,在办案中严格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办案模式,充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邀请师生代表40余人到我院座谈、参观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宣传展览;8次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提升未成年人法律素养;编印《致家长一封信》、《抵制黑恶势力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宣传扇等资料10000余份,发放到辖区内学校、街道、乡镇,联合社会各界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二)坚持履职尽责,全面优化各项检察工作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积极推动平安龙潭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91236人;审查起诉案件403507人。坚决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查起诉78106,坚决惩治“套路贷”、“校园贷”、敲诈勒索等犯罪,审查起诉1619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捕3237;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133。全面推进认罪认罚工作,适用认罪认罚案件6389,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紧盯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当立案等问题,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6件,撤案1件,追诉追捕5人,对侦查机关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民事生效判决监督,强化民事执行活动、虚假诉讼、审执人员违法行为三项重点监督。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5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1件;向同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7件;违法行为监督14件;不予监督案件1件,办案数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强化监督效果,促进“双赢多赢共赢”。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1件。其中,向同级法院发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4件;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0件,采纳率100%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做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件19件,采纳率100%

  做活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推进“群众暖心工程”,健全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审查后不支持申诉的信访案件,耐心释疑解惑,使当事人信服。共接待来信来访58件,来访群众4266人,连续7年实现涉检进京“零非访”。检察长亲自接访,化解一起十余年信访积案。

  做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强化传统监督工作,持续抓好专项监督,不断提升智慧监督水平。办理脱管案件2件,并发出检察建议2;办理羁押必要性案件45件;线下办理强制医疗审查案件1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2件;接收矫正的监外服刑人员256人;对本区司法局发出特赦检察意见书6份,6人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特赦。

  做硬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制措施适用、证据标准采信等工作内容充分沟通,监检衔接配合顺畅。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011,已审结910人,审结率90%。向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5人。

  (三)坚持强基固本,切实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理论武装。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将政治理论和司法办案实践紧密结合,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坚守意识形态阵地,旗帜鲜明的将“两个维护”贯彻到具体工作和实际行动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开展坚决肃清周永康、孙政才等流毒影响,及时开展清理“两面派”、“两面人”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不纯的问题。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加强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坚强堡垒。 

  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素能。开展检察业务培训、知识竞赛、文书评比等“岗位大练兵”活动14次。组织政治理论培训14次;业务培训23班次;联合培训3次;指导性案例进课堂4次;全院干警平均参加轮训4次。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检察长带头蹲点调研2次,主动列席审判委员会1次,院班子成员带头讲法治课5人次。

  坚持以检察改革为动力,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已全部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并已落实好各项配套措施。已建立员额检察官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半年开展一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员额和达不到办案数量的人员,及时要求退出员额。

  坚持以从严治检为保障,强化监督问责。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时刻拉紧纪律红线。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加强假日车辆管理、安全管理、干部日常行为监督,开展常规检务督察10余次。坚持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深入开展“以案肃纪、廉洁从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六方面问题。召开廉洁警示教育大会,播放《警醒》《家风微视频》等廉政教育片,切实让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征求意见、通报工作,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报告专项工作1次,接受人大、政协视察、调研5次。集中开展“检察开放日”4次,100余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349份,确保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过去的一年,龙潭区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发展良好。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集体三等功。10余名同志荣获省市院表彰嘉奖,其中3人荣获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龙潭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的要求相比,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一些抗诉、检察建议质量不高,部分监督意见发出后没有跟进落实。三是随着司法责任制和人员分类管理等司法改革工作持续推进,相关配套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知识技能水平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积极努力,认真对待并逐一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龙潭区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执行高检院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总体目标,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规范司法为准绳,以提升能力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龙潭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全面高效的法治保障。

  (一)切实担当法治保障使命,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找准检察工作与龙潭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积极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刑事犯罪,从严惩治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加强对各类产权和经济主体的保护。

  (二)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法律职责,紧盯人民群众最恨最急最忧的治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等多发侵财犯罪、食药安环等民生领域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

  (三)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力度,着力提升司法公信水平

  不断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强化检察机关对执法办案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履行好维护法律权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安全稳定的职责使命。

  (四)切实提高队伍素质能力,着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司法办案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制度,保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报告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意见、批评和建议。加强自身司法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并举,建设一支富有新时代精神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龙潭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主动自觉的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牢牢把握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牢记职责使命,奋勇前进,为实现“五区联建,幸福龙潭”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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