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检务公开
基本信息
检察活动
检务指南
统计总结
假证入学?不可以!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预决...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2018...
【要闻速递】龙潭区人民检察...
吉林省检察院召开2017年挂职...
在线服务
法律文书网上公开
·中国检察听证网
·重大案件信息—人民检察院案...
·法律文书公开 - 人民检察院案...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统计总结>>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认真践行服从服务顺应大局新理念,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新的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龙潭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尽心履职呵护民生民利。紧紧抓住民生痛点,结合开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犯罪19件21人。以检察建议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就“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份。依法严惩食药品犯罪,集中优势兵力办理尹某等17人非法倒卖医保药品系列案件,郭某等81人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2200余万元。积极参与恶意欠薪行动专项治理,为农民工讨薪开设司法审查“绿色通道”,帮助40余名务工人员追讨工资58万余元,切实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政策引导执法。贯彻落实省、市院制定的服务振兴发展“30条意见”和服务民营经济“10项措施”,制定了龙潭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企业“九条意见”、“六项措施”、“五项承诺”和“四项制度”,明确了“三严四宽”要求,强化了平等保护理念,进一步找准了服务振兴的着力点,推动形成了“亲清”新型检商关系。院班子成员结对帮扶重大项目14个、民营企业31户,与吉林石化公司动力厂和污水处理厂开展检企共建,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侵权假冒、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妥善办理各类涉及民营企业案件23件25人,准确适用民营企业轻罪免责免罚清单,对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不捕3件3人、不诉10件12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0件225人,强化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持续开展“松花江流域生态保护”“黑土地保护”等专项监督工作,恢复林地、耕地236.91亩,补种树木2万余株。探索“党建+”模式,党员干部深入脱贫攻坚一线,为对口帮扶的岗子村制定了精准脱贫近期和长远规划,为贫困学生、贫困群众送去慰问金6万余元。自筹资金10万元投入金珠花海温室大棚,作为扶贫专项合作项目,每年将项目收益所得3万元全部用于帮扶贫困户。五年来共帮扶贫困户25户34人,所帮扶的困难群众全部实现增收脱贫。

——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主动向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与本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检教共建”战略合作关系,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意见》,建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和教师入职查询机制,强化对拟招录教师品德、人格和心理的前置考察加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和治理,与吉林市第六人民医院共同建立“四叶草”心理健康基地,免费为涉罪未成年人及被害人提供公益性质心理测评、辅导。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1218人,起诉1626人。全面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捕3件6人,不诉6件9,附条件不起诉3件5人,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全部封存。选派9名院领导、检察官兼任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讲活动20次。

二、维护和谐稳定,在推进平安建设中诠释检察忠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紧紧围绕“六清”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办案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坚持提前介入、捕诉一体、快捕快诉,严厉惩处涉黑涉恶犯罪。抽调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多次邀请省级办案专家指导办案,逐案分析研判,精准认定涉黑涉恶案件。五年来,共批捕21件42人,起诉12件67人,核查移交案件线索11件,向相关行业、领域发出检察建议10份办理的房某恶势力犯罪团伙8名成员,分别被判处3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房某案办案组荣获集体三等功。

——积极投入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联防联控工作责任,抽调干警556人次,深入湘潭街道东风社区、龙新社区以及吉林市火车站卡点执勤,助力全区防疫工作大局。建立涉疫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冷链食品防疫检查,此项行动被最高检《检察日报》报道。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有力维护疫情期间社会稳定。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严从快办理涉疫刑事案件4件4人。其中,牟某涉疫诈骗案,当日审结、当日起诉,当庭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7万,有力震慑了犯罪。

——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力践行“枫桥经验”,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完善“四驱并轨”机制,畅通群众信访诉求通道。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96件,检察长直接接访案件51件155人,办理刑事申诉16件、司法救助9件、国家赔偿8件,返还扣押款物、发放救助金12万元,支付赔偿金14.9万元。

三、筑牢立身之本,在深耕主责主业中擦亮检察品牌

积极践行检察工作新理念,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追求极致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提升办案质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努力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工作。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监督立案4件、撤案16件,追捕10人、追诉59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36次,发出检察建议31份,提出提请刑事抗诉13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56件313人,变更强制措施157人。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建立财产刑执行联动机制,发出财产刑执行、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建议27份。持续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案件清理工作。制发综合治理类和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34份,纠正社区矫正脱漏管10人。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作为头等大事。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856件1276人,提起公诉2323件3113人。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40件483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宽处理934件127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4.6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17%。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不捕294人、不诉295人。受理职务犯罪案件57件63人,提前介入5件5人,起诉20件22人,不起诉10件12人。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构建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打造“为民检察”品牌。五年来,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67件,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26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0件,提请抗诉9件。深化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办理审判活动违法监督56件,制发检察建议56件,法院采纳率100%。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共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85件。大力整治虚假诉讼,积极探索刑民交叉领域虚假诉讼案件一体化办案模式,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件,法院均已采纳并改判。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提高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3件。其中,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35件,涉及黑土地非诉执行案件26件,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监督案件51件,社会治理类案件18件,发出检察建议115份。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件。针对城市不文明养犬的问题,以“公开听证+检察建议”模式助力区域社会治理提档升级。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1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前置检察建议91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恢复林地近12万平方米。  

四、狠抓自身建设,在全面从严治检中锻造检察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强化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扎实开展具有检察特色的“践行检察初心、牢记为民使命”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先后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58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60次,用“党旗红”引领“检察蓝”,驱动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共同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6次。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担当,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决肃清流毒影响,清理书籍刊物、文件资料312份,进一步打牢了检察队伍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思想根基。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运用司法改革成果,健全完善岗位职责、责权清单、业务工作运行规则,把责权清单和运行规则细化到部门、办案组、岗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围绕检察权力运行中的薄弱环节,梳理廉政风险点42条。深入开展“以案肃纪、廉洁从检”集中警示教育和“以案明纪、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开展警示教育专题活动10次,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2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报送有关重大事项情况17件。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市委提级巡察为契机,狠抓队伍作风建设,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9项,针对市委第十二巡察组提级巡察反馈的41条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形成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91条。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显著提升。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接受人大视察、专题调研10余次,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10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150余人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公开听证58次,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171条,法律文书201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3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过去的五年,是检察院奋力拼搏、务实进取的五年。我院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文明接待室、吉林省精神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有7名干警先后被省检察院评为业务专家、业务尖子、业务能手。新一届院党组履职以来,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提升,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加强,全院检察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各项核心业务数据均居吉林地区前三名,摘掉了“全省薄弱院”的帽子,进入先进院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源于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源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源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厚爱及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和总结过去五年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党风廉政建设抓得还不实,抓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层皮”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新时代检察司法理念树得不牢,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配合轻监督,“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问题没有彻底根治。三是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队伍整体素能还有较大差距。四是在担当作为上,司法办案服务大局的贡献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办案体现保护和促进发展的成效还不够突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总要求,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龙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检察保障。为实现上述要求,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更实的举措,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围绕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把平等保护落实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切实增强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护企安商行动更加精准、更有实效。

(二)以更高的标准,在强化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加大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提升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三)以更快的步伐,在深化检察改革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完善捕诉一体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刑事检察工作实现质效提升。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释放检察改革新动能,构建权责统一、监督有力、规范有序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大力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加大数据信息共享力度,为司法办案提供有效科技支撑。

(四)以更大的决心,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展现新形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创新理论武装,确保检察队伍对党绝对忠诚。着力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把纪律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打造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迈进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在新的征途上,龙潭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保持定力,忠诚担当,锐意进取,为龙潭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  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